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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高邮消息 近日,从江苏高邮市人民法院传来消息,案值近160万元的“1·18”网络案件审理结束,三名不法烟贩分别被判刑。
2010年1月18日,当事人李某在将不分卷烟送至位于城郊的仓库时,被正在蹲点守候的高邮市局稽查人员当场查获。经过一年多的苦心经营,高邮市局最终查明从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间,该案贾某、蔡某、李某、毕某(山东籍)等4人先后40多次从山东组织南京、玉溪、中华等卷烟在高邮市场销售,累计涉案金额1594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蔡某、李某、毕某违反了烟草专卖制度,非法经营香烟,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属共同犯罪。判处贾某、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李某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至此,该局“1·18”网络案件审判终结,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江苏高邮百万元大案终审 三不法烟贩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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