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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华龙网》报道 [导读]北京大学12月13日公布《北京大学创建无烟校园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明确校园内停止售烟,对于在非吸烟区吸烟的师生员工,三次违规将取消评优资格,另外教职工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北大对此将设控烟监督员以保证制度实施。(据《京华时报》2011年12月14日)
继人民大学12日在其官网发布《创建无烟校园倡议书》后,北京大学也紧随其后在13日公布了《北京大学创建无烟校园若干规定(试行)》。一场浩浩荡荡的大学校园“禁烟运动”似乎拉开了帷幕,剑指广大的“师生烟民”。
北大作为高等学府的领头大哥之一,百年来一直活跃在中国的各种政治、文化等舞台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此次发布倡议,宣布禁烟无疑是为全国其它高校作了榜样,起了好头,值得肯定。但笔者细观其规定,却发现许多地方要么是语焉不详,要么含糊其辞,操作性不强。(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规定共有十五条,其中四条属于“例行条例”。其余条例中出现了诸如“教职工应带头”、“师生员工应大力”、“师生应积极配合”等软性词语;规定的区域不准吸烟,却没规定相应的“执法者”;明确“全校师生员工均有权劝阻吸烟者”,可有多少人会没事找事让别人“禁吸”,自讨麻烦?“对控烟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将酌情给予表彰或奖励”,何谓“突出”,宣传做得好,还是抓的烟民多?其它的奖励和惩罚都因没有标准和“执法主体”,在笔者看来,实施起来效果甚微。条例中有力度的“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等商业场所不得出售烟草制品”,这个看的到,摸得着,执行起来问题不大。可问题是如果偷卖,如何发现得了?再者,香烟店也不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校内禁了,校外可是开放的,烟民大不了多跑路而已!
与其说这是规定,倒不如说是倡议。
再来看看出台此规定的背景。2010年6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这只是意见,而不是具体方案,供各学校参考以制定适合本校的可操作性条例。但通观北大“禁烟条例”,许多文字与意见雷同,具体条例与参考标准类似甚至一致。操作性可想而知!意见中还要求“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控烟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北大“禁烟令”出生日期是今年4月29日,但12月13日才让人知晓,是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出的应景之作?禁令的严肃性令人怀疑。(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北大出台“禁烟令”聊胜于无,效果不明,态度尚可。只是禁烟非一朝一夕之事,各种利益交织复杂,盘根错节,非北大一纸禁令便可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妨另辟蹊径,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在健康养生上多下功夫,变“学校禁烟”为“个人戒烟”岂不更好?!
北大“禁烟令” 变“禁烟”为“戒烟”岂不更好?(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