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高仿”烟生意火爆 消费者切勿轻易上当

新商盟网 2023-01-05 14:25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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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半岛晨报》报道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众多网民的一种习惯。然而,新潮时尚的网上购物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滋生了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利用网络售烟,就是其中之一。

  “花200元买了一条硬中华香烟,但吸起来总觉得口味不够纯正。”近日,从事药品采购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网上买了一条“高档”香烟,但吸一口后,他感觉自己上当了。卖家称,“高仿烟的仿真度可达95%以上,不是内行专家,很难辨真伪。”什么是高仿烟?吸着这样的烟会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与正品烟别无两样的高仿烟到底从何而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反映 网上出售“高仿”烟生意挺火

  陈先生说,前几天,他在网上浏览网页时,弹出了一个出售高档仿真香烟的广告。点击进入后,陈先生了解到,该家公司出售的高仿烟,“具有正品烟的纯真口感,一条起寄,免运费,货到付款,价格可优惠到九折……”

  在网页下方,有一份各种高仿烟的价格表:软中华210元/条,硬中华200元/条……表中所列的香烟品种多达25种。

  陈先生表示,他当时觉得烟价格便宜,即便不是正宗的品牌香烟,但是广告上说这种高仿香烟口味与真烟差不多,于是就试着花200元购买了一条硬中华香烟。据陈先生讲,卖主告知他,这种烟是高仿香烟,与真烟相比,口味相近,“每天都要向全国各地发货,销量非常好,放心用吧。”

  卖家很快把香烟从广州寄到了陈先生单位。收到香烟后,陈先生特意请朋友一起品尝了这种高仿烟,但是发现味道跟正宗的“硬中华”差别很大。

  调查 网上卖家拒绝当面交易

  记者发现,除了电子邮件,这些高仿烟广告还通过网站、QQ等多种网络形式宣传。记者在百度上输入“出售高仿烟”等字样,显示的相关网页数多达54100篇。在这些网页上,有关高仿烟的信息比比皆是。关于品牌、价格甚至香烟的口感等信息,介绍的非常详细。而高仿烟的出售商,涉及福建、广州、深圳等地。(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记者随机打开一个出售高仿烟的网页,介绍中注明,产品的包装、口感与正品的相似度达到了95%,“烟丝光泽、入喉醇香、无刺激、烟灰色白收缩、机器包装压膜。 ”广告中还特别注明适用范围:批发、零售、送礼、做招待烟等。

  那么,这些高仿香烟为何敢如此明目张胆?记者与网上的一名卖家取得联系。

  记者拨打对方的手机号码“1330027xxxx”时发现,该手机号码为广州的号码。该卖家叫卖的高仿香烟价格非常便宜:中华香烟(软盒)130元/条、中华香烟(硬盒)90元/条……卖家自称姓刘,如果一次购买超过10条,价格还可以商量。

  随后,记者联系了另一位自称姓王的卖家,他说厂家在广州,自己从事仿真烟出售已经很多年了。他们出售的仿真烟多是知名品牌,很少做低端品牌。“我们的高仿烟采用特殊工艺制作,一般人难辨真假。”这位卖家说,货到付款,拒绝当面交易,买家可以先买两条,如果合适,可长期合作,价格还能优惠。

  记者随后又询问了几个网上的卖家。据对方介绍,软中华、小熊猫等价位不超过两百元一条的烟最好销。

  烟酒专卖店 一看价钱就知道是假烟

  随后,记者走访了本市几家正规的烟酒专卖店。在位于八一路的一家专卖店里,售货员孙女士看了记者手中拿的价格表之后表示,这上面的价格太低了,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话,根本进不来。另一家烟草专卖店的老板说:“一看价钱就知道是假烟!怎么可能一条软中华只要200元?”

  此前,记者从网上卖主处获知,其顾客群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自己买来抽,一类是用来送礼,还有一类是用来批发或零售的。因此,记者试探性地询问烟草专卖店的店主,有没有假烟通过专卖店零售的途径流入市场。一位店主告诉记者,虽然难保有人经受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铤而走险,但是一般在正规的专卖店里是不会出售假烟的。“卖假烟害人又害己,这事儿咱可不能干。”他说。(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法律法规

  网上售烟违法又欺诈 切勿网上购烟

  对于网上售烟的行为,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甲明表示,我国对香烟销售实行许可专营制度,即经营者应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否则,经营者就涉嫌超范围经营,为非法经营,必将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其次,所谓的高仿烟本质上就是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者的行为不仅侵犯烟草商权利人的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且一旦销售数额较大的,则经营者的行为还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互联网的内容提供商应及时删除销售假烟等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服务技术的提供商在接到举报等之后,应立即删除相关销售假烟的帖子,否则,就应向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权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刘甲明说,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等规定,政府在控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方面负有重大责任,故建议应立即立法明文禁止利用互联网销售香烟,并强化烟草专营及香烟购买人资格限制的技术手段,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与健康。

  相关链接

  网络售假行为的大量存在 还具有四大社会危害性(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一是违反国家烟草专卖制度,造成税收流失,损害国家利益。网上售烟不符合许可条件,破坏了许可证制度,属于无证经营,卷烟来路不明,如果形成规模,将对专卖秩序造成严重冲击。

  二是网络售烟以假烟为主,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网上烟店以销售假烟、走私烟为主,生产假烟所用的原料质量低劣,生产运输环境恶劣,生产工艺和配方落后,有害物质严重超标。

  三是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但目前很难通过网络对消费者身份、年龄等信息进行鉴别。

  四是不利于控烟。国际上普遍认为,互联网销售是烟草制品非法贸易的重要途径之一,一旦蔓延开来,将会对控制香烟、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网上“高仿”烟生意火爆 消费者切勿轻易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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