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有人吸烟 沈阳一开发商成被告

新商盟网 2023-02-15 22:25 161

摘要: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售楼处有人吸烟 沈阳一开发商成被告,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如果你喜欢还可以浏览售楼处有人吸烟 沈阳一开发商成被告的最新相关推荐信息。

  原告是一位20多岁的年轻女子,不久前,该女子来到这家开发商在沈阳北部开发的某项目售楼处看房子,一名男子始终在其身旁吸烟,女子再三劝阻该男子不予理会,接待女子的售楼员劝导该男子到售楼处外吸烟均被男子拒绝。据年轻女子称,她正准备要孩子,家属为此全部戒烟,没想到在售楼处遇到如此“待遇”,一怒之下她以开发商对吸烟者监督和管理不利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并索赔20万元。

  针对此事,被告方某开发公司却认为,目前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仍然存在,绝对禁止有难度,既然其他场所无法绝对禁止,要求售楼处完全做到不大可能,因此开发商拒绝赔偿,但可以向该客户道歉或在情感上予以适当补偿。

  记者经过几番周折,终于联系到该开发公司相关人员,但该负责人并不想透露过多细节,他认为该女子索赔20万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卫生部印发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规定,如果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时至今日,关于公共场所禁烟问题是仍旧是当下最热点社会话题之一。但由于因对吸烟者未能及时劝阻而被告上法庭尚属首例,对于客户索赔20万是否有充分法律依据,记者特意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售楼处未设立明显禁烟标志已经违反《细则》相关规定;但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原告健康受损,索赔20万的天价基本无望。

  据了解,目前沈阳大大小小的售楼处有几百家,已经设立禁烟标志的开发商数量微乎其微。记者提醒各经营场所商家,在室内公共空间设立明显禁烟标志非常必要。而对于“全国禁烟第一案”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售楼处有人吸烟 沈阳一开发商成被告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
关闭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