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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我国烟草行业现行的卷烟批发流通体制,是专卖专营条件下,严格按照计划经济模式建立起来的。卷烟厂家只生产供货、烟草公司独家经销批发的运行模式,应该说,一定程度上为维护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完善烟草专卖专营体系,促进烟草行业的发展,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与逐步完善,其缺乏市场化所暴露出来的,严重制约我国烟草行业长远发展的隐患与弊端也开始凸现。
不利于我国烟草业的做大、做强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卷烟生产企业作为一个市场竞争主体,却缺乏市场营销权,不能有效地发挥企业竞争优势,直接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增强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只能以烟草公司为导向,别无选择地面向烟草公司进行“计划营销”和“公平竞争”;即一切取决于烟草公司的“营销意愿”,服从于烟草公司的“市场需求”。由于缺乏烟草专卖体制框架内,必要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和条件,卷烟生产企业也就不能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因而无法从根本上形成卷烟生产企业与品牌的优胜劣汰机制,使长期困扰中国烟草业发展的,卷烟生产企业规模小、品牌(牌号)集中度低的问题,只能通过行政性的手段与措施来进行调节,而不能通过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得以有效解决,以至全面实现“卷烟上水平”进程,显得十分艰难坎坷。
不利于计划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和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与平衡。
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目的,是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与销售。保证市场供需平衡,满足市场消费需求,是烟草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本质需要。但就是在这样背景下,一些地区性市场长期存在市场供求难以平衡,部分品牌供需矛盾突出,畅销品牌经常间隙性断供,卷烟零售商反响强烈,且一直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也始终存在因市场调节与平衡的局限性,不得已对卷烟零售商实行分类定量限供“政策”,加剧货源紧缺的隐形,造成部分卷烟品牌(牌号)社会库存量人为放大的问题。这充分反映了现行流通体制的缺陷与弊端,即卷烟生产企业不能直接掌控市场销售动态,发挥及时调剂余缺、平衡供求关系的作用,造成产销衔接缺失。也不排除有烟草公司凭借垄断,追求效益,客观上存在抢存紧销品牌资源、违规操作销售和排挤或限制非“高效”品牌、非“感情”品牌的人为因素问题,使整个计划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合理的配置,发挥其应有的市场效应。以至在专卖体制下,本不应该大量发生的无证运输倒卖卷烟违法违规行为,长治不衰,屡禁不止;且在某种意义上,还起到了平衡与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市场的公平与规范频频受到挑战。
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中国烟草专卖垄断体系的完善与巩固。(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烟草公司作为一个卷烟批发经营性的垄断经济实体,同时又负有市场监管的职能,与烟草专卖局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既做买卖,又负责监管,这显然不符合市场游戏规则, 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原则极不和谐。虽然理论上可能有法可依,顺理成章,但极端垄断条件下的,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定位,必然招致强烈的社会反响与压力,对于维护卷烟市场的公平与规范、维护中国烟草专卖垄断体系极为不利。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烟草行业自身理应主动进行调整与改革,从体制或运行机制上,改变目前烟草公司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定位。
因此,现行的卷烟批发流通体制,一定条件下阻碍了我国烟草业的健康发展,削弱了我国烟草工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今后一个时期“卷烟上水平”的体制性障碍,也是当前地区性卷烟品牌结构供求矛盾始终得不到缓解、而且有更加剧、更突出趋势的问题症结,更是社会各界对烟草专卖体制持有异议,并伴有强烈反响的焦点。笔者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卷烟批发流通与烟草专卖监管的基层工作人员,切身感受到:“卷烟上水平,流通须改革”。也就是说,需要在烟草专卖制度框架内,从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卷烟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烟草业做大、做强、上水平;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计划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保障市场供需平衡,改变地区性卷烟品牌结构供求矛盾突出、且长期难以缓解的局面,着实提高卷烟零售商满意度;有利于烟草公司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转换,减少社会对烟草专卖垄断持有异议的压力,进一步维护和巩固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层面与角度,对现行的卷烟批发流通体制进行必要的市场化改革与创新。
将烟草公司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转换为既是“裁判员”又是“服务员”的角色,从中国烟草发展大局出发,适度调整我国烟草业的利益格局,让卷烟生产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全面推进“卷烟上水平”。也就是将现行烟草公司卷烟经销的职能,改为物流服务的职能,烟草公司不再直接经销卷烟批发业务,只为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一整套的卷烟批发销售环节中的流程服务与相关代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其中国烟草的卷烟批发唯一载体地位不变;卷烟生产企业则利用烟草公司的物流平台与销售网络体系直接开展卷烟销售业务,并发挥各自优势,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使我国烟草行业的市场格局、体制格局、利益格局,更趋合理、高效,更贴近市场经济体制。
这对于从根本上改变卷烟批发流通领域独家垄断,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融合的市场格局,完善中国烟草专卖垄断体系;改变我国烟草业由于缺乏市场化机制,卷烟生产企业始终无法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状况,具有积极的意义和深刻的影响。
将最大限度地为卷烟生产企业创造充分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相应完善了企业及品牌的优胜劣汰机制,使卷烟生产企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竞争主体;企业的市场风险意识、生存危机意识势必大大增强,一定程度上对促进企业管理创新与科技进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从而,使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能充分发挥优势,达到做大、做强;使劣势企业与品牌,在营销成本提高、“感情性照顾”因素不复存在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并逐渐被市场淘汰,最终被兼并或整合,使我国的卷烟生产企业规模和品牌集中度,真正达到“卷烟上水平”目标。(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将最大限度地优化供求关系,保障供求平衡,满足消费需求,促进地区性品牌结构供求矛盾的缓解和消除。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满足市场需求,是企业抢占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第一目标。一旦出现市场供求失衡,卷烟生产企业必然会及时调整品牌生产结构,或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各地市场间进行货源调剂,最大努力地来确保市场的有效供应,而不可能轻意将市场份额拱手让给竞争对手(哪怕是极短暂的);这从根本上保证了整体市场的绝对供求平衡,使地区性品牌供求结构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得以缓解和消除,无证运输倒卖卷烟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必然受到抑制,市场将更趋规范有序。这一点,在现行流通体制和运行模式条件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极端垄断条件下,品牌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对垄断经营者并不存在经济利益压力与市场风险;某品牌短缺甚至断供,同档次品牌也许可以替代(消费者也是如此,没有消费者会因为买不到某品牌而戒烟),市场销售根本不受影响,这是卷烟商品的消费特性所决定的。
将最大限度地理顺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的职责定位,推进行业内部体制与经营机制,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融合,使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实现根本性的转换,为维护和巩固中国烟草专卖垄断体系,着实创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的角色转换和服务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职责定位,将从根本上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卷烟市场规范,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卷烟零售商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也在体制上彻底遏制了独家垄断产生的内部违规经营问题,使实施已久,既不符合逻辑、又无实质意义的“局长管经理”内部监管机制,再没必要无效劳作。强化监管、服务大局,努力为卷烟生产企业、广大卷烟零售商和消费者创造公平、有序、规范、安全的市场环境,将成为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的核心价值。
我国目前卷烟生产企业的格局和卷烟商品流通销售网络体系的基础条件,以及相应的物流配套设施与服务功能,完全具备实施这一改革的条件;并且,无论从烟草专卖的法律层面(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方式,可设定为:批发代理服务),还是从卷烟零售商的立场、利益层面,也都能够支持这一历史性的变革,确保以卷烟生产企业为市场营销主体的、新卷烟批发流通模式的全面健康运行。
有关操作建议:
实行“一限定、二不变、三统一”原则。(一)限定卷烟生产企业必须通过烟草公司的物流平台和服务代理,批发销售卷烟(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义私下违规批发销售卷烟)。(二)批发销售环节的税收清算交纳属地和卷烟商品的调拨价、批发价价格体系不变(由烟草公司依据销售数据,为各卷烟生产企业代理清算交纳),烟草公司改称烟草物流公司后,其与烟草专卖局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以及管理隶属关系和业务流程、财务核算等不变。(三)统一规定批发价与零售价差率(谨防随意扩大批零差价,以抑制不正当竞争),统一规定服务代理费率(以批发销售额提取),统一规定物流服务流程、内容、标准等(包括:零售商的订货与信息提供,卷烟的仓储保管、配送,货款的结算、收取,批发环节税收的清算、交纳,以及其他有关服务等),并以代理服务合同形式,明确相关责任与义务。(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烟草公司由垄断批发转为垄断服务,改称中国烟草总公司XX物流有限公司(省级公司作为管理机构,不予改称),下辖县级分公司;其工作重心与内部机构随职能转变,进行相应的调整。一是取消市场部和客户经理建制,
创新卷烟批发流通运行模式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