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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内蒙古新闻网报道 禁烟令出台了近一月,无处不在的呛人烟味是否淡了一些?在内蒙古包头市,记者一路走来,满地的烟头和时时飘来的烟味却告诉我们另一个答案。
候车廊里吞吐“自由”
在候车廊里等车,是跑车上班的人们正常工作日里每天都要做的事情,等车的过程中来一根烟,也是很多人打发时间的选择。记者在某公交车站站了二十分钟,就呼吸了两位男士的二手烟。
看到别人吸烟,身边的友人顾先生也掏出烟盒点了一支,并说起了五一期间去北京游玩的经历。顾先生说,在北京最大的感受是人多,第二大的感受就是不知该到哪抽烟。“等车的时候习惯抽支烟,没想到去了北京却连这个自由都没有了。”北京车多,人也多,等车也是个耐心活儿,每当顾先生想点上一支“等车烟”时,立刻就有举着小旗的老头老太太走过来,同时还会招来一片鄙视的目光,逼得他不得不找犄角旮旯没人的地方去抽。“这儿不让抽那儿不让抽的,咱们这儿不是哪儿都可以抽吗。”说着,顾先生美美地吐了个烟圈,似乎非常享受这种可以任意吞吐的“自由”。
聊天之间来了车,抽烟的几位男士熟练地将烟头往地上一甩,头也不回地挤上了车。
与公车站候车廊相比,火车站候车厅里状况稍好。记者在包头东站候车厅里看到这里除了贴有“严禁吸烟”的标示牌外,还设有一间专门的吸烟厅,想吸烟的候车人都到这间吸烟厅里抽烟。可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情况就不容乐观了,烟头随处可见。
公园里享受“休闲”
每天路过红星的人民公园,都看到很多人在里面锻炼身体。刚走进大门,就看见一棵大树的周围坐了一圈老大爷,几乎人手一支烟,一边抽一边聊天,附近来来往往的人都习以为常,没有任何不满的表现。
看到远处邻居老张在打羽毛球,便过去打个招呼。老张笑呵呵地下了场,点上了一支中场休息烟。记者告诉他,5月1日开始禁烟了,公共场合不许吸烟。老张说:“在电视里听说了,可这里又没人管,也不罚款,别人都抽我为甚不能抽,运动完抽根烟也是休闲的一部分嘛。”老张现年58,年龄不到花甲,烟龄却已到了不惑之年,是个地地道道的“老烟枪”,不管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场合都时时刻刻烟不离手,每餐之后的饭后烟更是少不了,当然也不管是在饭馆还是家里,用他的话来说:“不让我抽我就到别家去吃,老板不管,服务员还给拿烟灰缸,有甚不能抽的。”说到禁烟,老张说,其实他也希望能够在公共场合禁烟,这样起码能让他一天少抽几根烟,可是既然没人管,他也就放心大胆地继续抽了。(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禁烟区里不禁烟
循着烟头走,记者也看到了一些“无烟商城”,走进去一看,里面到处都贴着“禁止吸烟”的标示牌,可走廊里隔三差五的烟头和叼着烟走来走去的人们却让这些标示牌显得特别滑稽。记者试图告诉一位吸烟者这里禁止吸烟,换来的只是一瞥白眼。
一路踩着烟头去往一家网吧,从一楼到三楼,几乎每个台阶上都有烟头,走到网吧门口,看到墙上赫然贴着“禁止吸烟”,而标示牌下面赫然立着一名男子正在吞云吐雾。网吧里四壁也贴了很多“禁止吸烟”的标示牌。记者绕了一圈没有看到吸烟的人。
记者在各种公共场所绕了一大圈,发现大多数人对禁烟令还是一无所知,而像老张这样关注新闻知道这一规定的人,似乎对禁烟令也不那么忌惮,像以往一样该抽还是抽;不抽烟的人们依然默默地吸着来自四面八方的二手烟。禁烟令,禁了谁?禁在了哪里?
市卫生局健教所:禁烟执法,主体模糊,可操作性差
在我们的周围,吸烟者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吸烟的人多,受“二手烟”影响的人更多。据市健康教育所所长闫春梅介绍,近年来,包头市吸烟人数没有明显下降,男性占50-60%,女性占7-8%,并且呈低龄化趋势,做好公众的健康教育,提高禁烟意识至关重要。
“包头市的控烟工作一直在与全国同步开展,健康教育所成立以来就在坚持不懈地做这项工作了,但成效不是很显著。”闫春梅说,近年来,市健康教育所从提高公众的健康教育入手,将控烟宣传列入常规宣传中,不失时机的利用各种阵地开展宣传,并且以控烟为切入点开展疾病干预宣传,并且还会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这天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市健康教育所还积极争取国家各项项目进行控烟干预,以项目的实施带动控烟工作的开展;把创建无烟医院列入控烟工作首位,力求以点带面,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2011年5月1日,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总体来看,“禁烟令”的实施并不乐观。闫春梅说,公共场所“请勿吸烟”实施难,一来是因为执法上没有太大的力度。法律是有了,但具体谁来执行,还有执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还不是很清晰。第二就是公共众的健康意识淡薄。不仅周围的市民,甚至连公场所经营者的控烟意识都不强,没有进行合理劝阻和疏导,只有人人都成为监管者,公共场合禁烟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民间人士:禁烟难在坚持不怠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吸烟人数达到3.5亿,被动吸烟人数高达5.4亿,其中青少年尝试吸烟率为23.1%,吸烟率为6.3%,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0万人。吸烟者呼出的烟草烟雾及卷烟燃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包含许多有毒有害物质,其中40多种物质具有致癌性。
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吸烟对环境与公众健康产生的严重影响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公共场合禁烟需要长期的引导,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市环保联合会会长丁耀先说。
一直为控烟奔走
有着30年烟龄的丁耀先,在2000年时说戒就戒,而且是十年如一日地为“禁烟戒烟”、“创建无烟社会”不停奔走。
他带领着市环保联合会的成员宣传吸烟和被动吸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危害,让市民在公共场所自觉遵守禁烟规定,自觉行动起来抵制被动吸烟,倡议维护被动吸烟者环境权益、创建无烟社会。他提倡戒烟从家庭抓起,全家配合戒烟,开展“抵制灰色烟雾”、“戒烟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活动。由他发起的“西部戒烟联盟”辐射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阿拉善盟等,倡导禁烟走在全国的前列。
“现在人们的禁烟意识比2000年时强多了,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人们会自觉到吸烟区,在部分政府机关办公室,烟灰缸换成了糖果盘,就我们的经验而言,通过长期的引导和倡议,其实人们还是有所触动和改变的。”丁耀先告诉记者。
禁烟需要长期引导(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在医院住院病房里,即使不是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吸烟病人,不是也一连数天不让抽烟吗?在连飞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上,烟瘾再大的人不抽也不是过来了吗?
丁耀先认为,戒烟难,难在人们的意志,难在人们对抽烟危害的认识不足,难在长久习惯的改变,这需要一个长期的、反复修正的、逐步引导的过程。公共场合禁烟也是如此,让人们自觉遵守法规,养成一种新的习惯,在自己享受自由时不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也需要一个长期的强调才能实现。“要不停地呼吁、倡议、宣传、引导,当然政府部门的监管更重要。”
丁耀先告诉记者,可以开展“禁烟从孩子抓起”,让孩子监督父母吸烟,壮大“无烟家庭”;开展“禁烟进校园”,引导学生远离吸烟;可以倡议领导干部带头戒烟,营造无烟办公环境等等,“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各种场合、调动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全面禁烟才有望实现。”
律师:禁烟当严如禁酒
同为5月出台的新规,为何禁烟令和禁酒令之功效差距明显?为此,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冠坤。
问:2011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中明确提出,在今后的五年中,要“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2011年3月,卫生部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一“细则”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现已实行了一个多月。您怎样看?
李冠坤: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出台,是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重大进展,这就是所谓的禁烟令。我认为从条例的内容来看,首先,本条例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惩罚措施不适当、禁烟场所涵盖范围有限可操作性并不强,使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内的吸烟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约束。其次,禁烟令要想真正起作用,必须要有有效的法律制裁手段支持才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香港或国外的禁烟经验。
问: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通过,并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6个月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这就是所谓的禁酒令。(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您怎样看禁酒令?
李冠坤: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世界无烟日近,无烟世界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