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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国家行动已经锁定这个难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这是我国从“消极控烟”跨越到“积极控烟”的开始,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解决烟草毒害问题。
据了解,2000年我国有100万人死于与烟草使用相关的疾病,大大超过了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占全国死亡人口总数比重的12.2%。吸烟有害的结果,如此惊人,很恐惧。
预计到2025年,我国每年与烟草使用相关的死亡会达到200万人,占全国死亡人口总数(1264万人)比重的15.8%;其中,1/2与烟草使用相关死亡者是在35岁-69岁之间死去,吸烟者的人均期望寿命要比总人群的期望寿命平均缩短15年。(新京报,2011年3月25日)
日前,清华大学联合中国疾控中心召开研讨会,解读控烟首次写入国家发展规划纲要的背后,保护公众健康是国家的应有责任。“国家须立法保护每位公民免受二手烟危害。”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认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表述中,“推行”的关键,就是由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国家层面的烟草控制法案。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则表示,烟草已成为威胁中国人群健康的最大杀手,如不立即有效控烟,将与中国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建成健康型社会、明显提高国民人均期望寿命等国家策略严重相悖。(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作为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专家组成员,胡鞍钢还认为,烟草业是典型的健康危害型产业,它带来的税收已经不抵其造成的危害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他主张,在需求方面,应通过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建立“价税联动”机制等措施抑制烟草消费需求,迫使烟草产业全面转型;供给方面,政府须采用补贴、转产、贸易等多种政策组合,促使烟农转产、企业专营、产业转型。
贯彻和实施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这一新政,必须破解发展烟草是培植重要税源的老难题,破解一边发展烟草又一边控烟、一边提倡戒烟宣传吸烟有害又一边以烟相待客人、一边贴出禁止吸烟又一边摆放烟灰盒类似这样彼此矛盾、相互抵触的老难题,破解珍惜百姓生命与吸烟屡禁不止的老难题。
“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已经上升到人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相统一的高级层面,不是一般的提倡,而是具有一定的法定性和强制力。既是全面推行,那就包括全国各地所有的公共场所。只要有公众流动的地方,都属于这个范畴,吸烟当控制。
毫无疑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店、影剧院、健身房等,都无例外可言。至于各种各类的会场,更是人们聚集之处,当然都在“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之列。关键是这些公共场所谁来监管,谁来督促,谁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及采取具体可行的措施加以管理和服务。(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比如: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带头不吸烟,带头拿掉烟灰盒,带头制止吸烟行为,包括带头保护不让身边的干部群众吸二手烟。是否有执行力,还要通过实际检查和考核来判断。因此,具有隶属关系的上层,应主动介入控烟工作,像抓本系统、本行业人员队伍建设和服务窗口建设那样,抓“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这些做法,当然是治标之策,未必长期管用。但毕竟是开了好头,需要坚持下去。不过,“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一蹴而就之事,需要抓根本,抓长远,走标本兼治之路。并由“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向全民戒烟过渡,最终消失吸烟有害的现象。
如果如此而为,就必须立法,依法实行控烟。只有将公共场所或民众控烟,包括种植、加工烟草等,纳入法治轨道,我们这个吸烟大国、控烟大国才能逐步走出控烟难、戒烟难的困境,而让民众有效摆脱吸烟有害的折磨。
目前,我们要将“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尽快转化成为政府行为,既要做好宣传倡导工作,又要身体力行,包括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取消迎来送往敬烟的习俗,杜绝向青少年出售烟草,向非烟民“喷烟吐雾”。(新商盟网xinshangmeng.org)
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人民健康重于一切。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拯救在烟草里面挣扎的生命,是呵护人民生命安全、增进人民健康的根本需要,也是全面夺取小康社会建设新胜利题中应有之义。
总之,这是一件民生大事,不可含糊其辞、敷衍塞责,必须狠抓,抓出成效。
不能让生命再在烟草里面挣扎